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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办《通知》推动水上搜救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数字通信世界   添加时间:2019-11-22
11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通知》有关内容进行解读,并介绍了我国水上搜救事业的发展成就。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将为进一步促进我国水上搜救工作发展、增强水上搜救整体能力提供有效参考与有力保障。11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通知》有关内容进行解读,并介绍了我国水上搜救事业的发展成就。

过去9年成功搜救15万余名遇险人员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卓立介绍,我国水上搜救工作具有“起步早、基础好、与国际接轨”的特点,并分别于2005年和2012年建立了国家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统一组织协调我国海上搜救、船舶污染事故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工作以及保障人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生态环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经过近50年的改革发展,我国海上应急队伍装备从无到有,力量建设初具规模。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充分发挥了国家海上搜救体制机制优势,稳步推进水上搜救体系建设,管理运行制度化、队伍装备正规化、决策指挥科学化、理念视野国际化、内部管理窗口化建设均取得显著成效,水上搜救能力和水平有了长足发展。2010—2018年,全国各级海上搜救中心共组织协调搜救行动18474次,协调各类船艇84586艘次,协调飞机3451架次,在我国搜救责任区内成功搜救13592艘中外遇险船舶、150687名中外遇险人员,平均每天成功救助45人,搜救成功率96.2%。今年1—10月,全国各级海上搜救中心共组织协调搜救行动1539次,成功搜救1266艘中外遇险船舶、11788名中外遇险人员。

《通知》聚焦破解水上搜救工作突出问题
据了解,当前,水上搜救工作仍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法规标准不健全、保障能力不适应等突出问题,难以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为推动水上搜救工作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聚焦破解水上搜救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举措,提出了加强水上搜救工作10个方面38项重点任务。
在健全水上搜救体制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海上搜救机构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重点是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地方水上搜救工作的监督指导。
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方面,明确了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及其牵头单位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重点是发挥好交通运输部作为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的作用,共同构建“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群结合、就近就便、快速高效”的工作格局。
在内河水上搜救协同方面,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非水网地区属地政府的任务,重点是强化区域、行业的协同联动机制,提升内陆湖泊、水库等水上搜救能力。
在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方面,明确了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地方各级水上搜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任务,重点是强化资源共享,提升预测预防预警能力。
在完善水上搜救规划和预案体系方面,明确了落实规划预案等任务,重点是优化规划布局,推动平衡发展。
在加强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方面,重点任务是制定和完善全流程、全业务链的标准体系,推动水上搜救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在装备研发配备和技术应用方面,重点任务是推动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卫星通信等在水上搜救工作中的应用。
在建设现代化水上搜救人才队伍方面,重点任务是充分发挥国家专业救助力量,其他公务力量,商船、渔船、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以及专家智库的作用。
在加强水上搜救交流与合作方面,重点任务是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理念、技术和经验,提高我国海上搜救履职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在提升普及水上搜救文化方面,重点任务是建立激励机制,提升从业人员社会认同感、职业自豪感和工作积极性。
 

2035年全面建成现代化专业救捞体系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徐春介绍,我国沿海船舶交通密度大,交通状况复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服务任务艰巨。根据近年统计,海事系统保障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年逾两千万艘次、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年逾50万艘次。为加强综合治理,提高监管效率,海事系统构建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四类重点船舶”(客船、危险品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砂石船)和“六区一线”(渤海水域、长江口水域、舟山水域、台湾海峡水域、珠江口水域、琼州海峡水域以及长江一线水域)重点水域监管。

近年来,我国海上搜救专业力量也得到了长足发展。交通运输部救捞局总工程师潘伟介绍,目前我国共拥有海上专业救助船72艘,各类打捞工程船120艘,救助直升机24架,具备了空中立体救助、水面快速反应,水下抢险打捞“三位一体”的综合功能,具备了在恶劣海况下执行搜救任务的能力。救捞系统自1951年成立至今,共救助遇险人员80036名(外籍人员12270名),救助遇险船舶5301艘(外籍船舶936艘),打捞沉船1818艘。
为了提高海上搜救效率,救捞系统采取“关口前移、站点加密、动态待命、随时出击”的动态待命值班制度。目前共有海上待命点88个,最远的一个位于南沙岛礁,标志着专业海上搜救力量基本覆盖我国18000公里海岸线。
下一步,救捞系统将积极落实此次《通知》要求,全力推进现代化专业救捞体系建设。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海江兼备、快速反应、处置高效的现代化专业救捞体系,交通救捞应急效率和处置效果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适应交通强国建设要求。到2035年,全面建成现代化专业救捞体系,整体实力、保障效果位居世界前列,有效支撑交通强国战略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