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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勇:数据大治理需要全球视野、生态思维、未来导向
作者:数字通信世界   添加时间:2019-11-25
在“2019互联网法律大会”上,毕马威中国首席经济学家康勇博士以《数字经济视角下的数据大治理》为主题做了精彩演讲。
在当前复杂经济环境下,如何更好地激发数字经济的活力?面对复杂的数据治理议题,应选择怎样的理念和路径?2019年11月23日,在浙江大学、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集团联合主办的“2019互联网法律大会”上,毕马威中国首席经济学家康勇博士以《数字经济视角下的数据大治理》为主题,就以上议题做了精彩演讲。

消费和数字经济为中国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
康勇提到,目前中国经济发展依然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但近年来消费已经成为了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给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消费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经从2013年的47%增长到了2018年的76%,而来自于投资的贡献率则从55%下降到了32%。消费已经成为了中国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引擎。
与此同时,消费的理念、结构、渠道等,也都在发生很大的变化。比如对于去年社会热议的所谓方便面、榨菜热销反映了“消费降级”,但康勇认为“消费升级”依然是经济发展的主流。例如,近年虽然汽车市场整体销量下滑,但中高档车型的增速依然快于低端车型增速,这些都说明消费升级还是中国经济的大趋势。另外,康勇也指出,从中长期来看,消费必将是经济增长最重要的“稳定器”,虽然近年中国GDP增速逐步放慢,但是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一直稳定在4.5个百分点左右。随着中国经济增长动力从投资拉动转型为消费拉动,中国经济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是非常有可能的。
康勇特别提到,除了消费,数字经济也已经成为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新亮点、新引擎。据毕马威和阿里研究院的一项合作研究表明,一国的数字经济发展程度,通常都与其经济发展水平高度相关。但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程度,在很多领域已经超出了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整体发展水平排名,也超过了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特别是,中国在数字消费者、数字产业生态、数字科研等方面排名领先,带动了中国数字经济整体的发展水平。同时,中国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公共服务等方面仍有很大改善空间。康勇非常看好中国数字经济未来的发展,类似社交电商等的模式创新层出不穷,同时数字经济已经发育出了“数据+算力+算法”的内在机制,必将对中国未来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数据大治理:以发展为导向,以创新为方式
康勇进一步分析了数字经济中的数据治理议题。随着数据成为数字经济中最宝贵的生产资料,数据治理自然也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康勇以GDPR带来的影响为例,分析了数据治理议题的复杂性。自GDPR实施一年多来,已经产生了各种复杂的影响。从用户层面来看,GDPR提高了社会对数据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但也降低了用户对互联网的信任度,复杂的“通知条款”也未必能被普通用户理解、增加用户的信任。从企业层面来看,GDPR使得企业遭遇数据泄露的概率更低,但也提高了企业的合规成本,可能让用户更加信任大企业,反而不利于中小企业和初创公司的发展。从产业层面来看,GDPR有助于建立新的商业文化,推动全球数据立法,但也可能削弱了欧盟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相关数字产业的发展,欧洲高科技领域的投融资也受到一定影响。
面对数据治理这一复杂议题,康勇对公司治理和数据治理进行了对比。公司治理的核心是通过一系列组织架构、制度、程序去保护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协调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广义的公司治理还包括供应链、环境、企业社会责任等更广的考虑。数据治理也属于公司治理的范畴。其目的在于实现数据相关利益主体的价值与风险的平衡,规范数据权利和责任体系,保障数据管理与使用得以良性发展。康勇提到,在毕马威帮助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的咨询工作中发现,数据治理不能只依赖于IT部门,而是需要公司高层的深度参与,通过合理的制度和流程,建立贯穿数据生命周期、从上而下的数据治理体系。
值得关注的是,康勇在会上首次提出并重点阐释了“数据大治理”的理念。他认为,数据大治理扩充了传统意义上的数据治理的内涵,从企业层面上升到社会层面,强调从顶层设计上明确各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既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又注重更好地挖掘数据价值、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数据大治理的核心包括三个主体:企业是数字经济的核心推动者,公众是数字经济的主要参与者,政府是数字经济的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管者。同时,在数据大治理的生态系统中,除了以上三类主体,还需要吸引更多的相关主体参与进来,例如消费者保护协会、媒体、智库、国际组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从而构建一个多物种、多角色、全局观的数据治理生态体系。他特别指出,数据具有天然的流动性,在全球各国不同的治理理念和体系中,数据会自然流向合乎数据产业发展内在需求的国家或地区。因此,讨论数据大治理,应具备全球眼光,也需要全球范围内的沟通和协商。
康勇强调指出,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生产要素,与工业时代的生产要素有着完全不同的属性,在数据大治理的整体思维上,应该以面向未来为基本态度,以开放创新为基本思维,逐步探索这一新事物的新治理。就构建数据大治理生态体系,康勇提出了四点建议:以发展为导向,致力于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以平衡为原则,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企业和产业发展、国家安全与主权等多方利益;以审慎为态度,做到有效且有度;以创新为方式,在借鉴国外立法实践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实现监管创新。
全球视野、生态思维、未来导向,康勇结合中国经济、数字经济和数据治理的精彩发言,得到了与会者的积极评价和高度认可。鉴于在数据和数据治理领域,目前在一些基本认知问题上全球仍未达成充分共识,康勇建议产业界、学术界和政府,应协力研究和共同推动相关实践和研究,不断打造一个更加良好的数据治理生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