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取证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瞬息万变的执法需求,而兼备录像、录音、拍照、实时传输、定位等多种功能的执法记录仪能客观准确地记录现场情况,并对一些瞬间灭失的违法事实及时取证固定,有效保障执法公正透明
引言
近年来,国家对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法规,包括《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2014)、《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2016)、《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频记录工作规定》(2016)等,这些文件都明确指出执法记录仪对于规范各机关现场执法活动,维护当事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现状
执法规范化是执法管理的核心,为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正文明执法、有效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提高执法质量和依法履职能力,执法记录仪作为执法取证工作的配套装备,发挥着重要作用。执法记录仪可以对执法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在保障群众利益的同时,也有效地保障执法警员的正当权益。
近几年来,执法记录仪在警务工作中的执勤执法、侦查破案、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良好的效果,但同时也暴露出设备落后、操作不方便、功能不能满足基层需求、数据不能与业务系统关联、无法满足管理的需求等问题, 主要表现如下:已有的执法记录仪以及车载、无人机、DV、摄像机、录音笔、录像笔等前端设备缺少统一接入和管理平台,移动警务执法视音频无法融合到整个系统平台中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看;视频管理不到位,存在数据漏存、存储混乱、存储时间不规范、视频查询困难、视频数据不能共享;没有实时的视频预览、设备管理和实时定位功能;执勤执法人员的执法录像数据缺少内容信息描述,不能对关键视频标记;缺少对移动执法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处理的系统。
解决方案
为解决执法记录仪在实际使用中反映的问题, 优化执法记录仪的配备整体方案,加强执法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要针对以上问题设计一套移动警务执法视音频管理系统,采用逐步推进更新的方式改进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最终达到统一联网、实时预览、数据关联等应用效果,保证执法过程的公平、公证、完整性。
移动执法前端设备联网实时调看和定位是移动执法前端设备发展和使用的必然趋势,更是当前警务执法工作的迫切需要。公安部标准已经规定将这两项功能作为可选扩展功能。
如需实现既可实时查看执法视频,还可以利用其卫星定位功能实现对警员的调度和管理,则必须采购配备具备可联网可定位功能的移动执法前端设备。目前国内有部分厂家推出了具备3G/4 G或Wi-Fi联网功能及卫星定位功能的移动执法前端设备。可采用两种方式实现实时图像回传功能:一是直接在移动执法前端设备中插入SIM卡通过运营商的3G/4G传输视频;二是通过Wi-Fi连接网络传输视频。
目前市局在平台信息化这块还没有统一标准、统一联网、统一管理。各分局移动执法前端设备管理平台标准不一致,很多资料无法共享,平台达不到统一技术标准,无法与110接处警、警综、勤务及督察业务系统对接,无法实现警/案情、民警执法执勤信息与移动执法前端设备视频的关联查询、展示;同时也无法实现在市局、分局/ 警种、派出所对移动执法前端设备的实时调看;还无法实现执法现场的视频指挥和执法工作的实时监督;没法实现执法视频的大数据挖掘,这些现状越来越制约着公安工作效率。
整个移动警务执法记录视音频管理系统的建设需要从设备功能特性和平台业务性能方面考虑, 统一设备对接的协议规范,以及设备的基础功能特性;平台业务功能要能满足数据采集和回传的实时性、安全性、完整性、共享性、可靠性,围绕这些特性建设平台的业务功能。
在系统的建设规划上,以应用为先导,以数据为基础,构建智能化的视频管理平台,并成为公安局信息化深入发展的基础。通过系统建设,提高对移动执法视音频采集设备的管理水平。公安局移动警务执法视音频管理平台建设,不仅要满足现阶段建设的要求,而且还要考虑到今后系统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要求。系统的设计具有很强的前瞻性, 采用成熟的、标准的技术路线可以有效避免技术风险,增强系统的开放性和可扩展性,减少对特定技术和商家的依赖性。采用国际、国内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保证系统的技术生命力,并密切结合深圳市公安局信息化建设实际需求,使系统先进、可靠、实用。避免网络和系统的单点故障,具有灾难恢复能力,以保证整个系统稳定可靠的高效运行。采用标准的、可扩展的架构,使系统可随着业务量的增长而扩容,系统结构无需改变,为将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采用标准的技术路线,保证系统的开放性,实现移动视音频数据与市公安局各相关系统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全面整合现有信息资源。系统建设的总体思想如下:利用成熟的视音频录制技术进行视频采集;依靠成熟的公安视频专网和4 G VPDN专网,实现移动执法记录实时视频推送到视频监控共享平台;依托公安视频专网,实现所有移动执法视音频数据的上传,分类存储。在视图库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并通过移动警务执法记录视音频管理系统关联其他业务系统。
平台的设备管理包括可以远程实时查看移动执法前端的工作状态,包括电池电量、存储信息、录像状态等;同时可以远程控制所有执勤执法人员的执法记录仪前端开启或停止录像,进行远程拍照,以及根据现场情况对4G执法记录仪前端远程锁定等。
对4G执法记录仪定位管理,可实时接收定位数据,并在地图上展现出来,方便调度员观看、调度。通过地图界面或设备列表资源,可远程调用4G执法记录仪拍摄等的图像画面,实时回传现场视音频画面,达到对现场情况的把控。在查看现场实时视音频时对所看到视频进行录像,对所看到视频的重要画面内容进行前端拍照或后端截图。
系统在运行期间记录所有系统的软、硬件运行日志和用户操作日志,同时监视系统中发生的事件, 通过日志来定位错误发生的原因。
系统的日志检索接口,可分级分权提供不同角色用户检索查看。日志具有基本类型区分包括:子系统日志、采集站日志、执法终端日志、用户操作日志、系统日志、操作日志、告警日志等。
执法记录仪是一种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的便携式执法取证设备,在执法过程中,不仅能够记录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言行举止,还能记录现场证据和当事人的一举一动,特别是遇到暴力抗法和处理纠纷时,执法人员均可摄像、拍照、录音,采集违法行为当事人语音影像信息,提取证据,对违法当事人形成有效震慑。通过执法记录仪的配置和使用,能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双方的权益, 提高执法质量等方面起到积极的监督作用。
普通的执法记录仪不具备无线音视频传输能力,已不能完全满足日益发展的执法需求。4G执法记录仪通过4G网络把高清视音频回传至后台指挥系统,各级部门指挥中心可在第一时间远程准确把握现场情况,直接、快速地为指挥中心提供决策依据,精确作出判断,决战千里,运筹帷幄,提高了执法部门对各种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精准决策能力。
4G执法记录仪主要功能如下:
(1)VPN专线。4G执法记录仪通过V PN专线实现无线音视频传输,会话安全边界的隔离,提高无线链路的安全性。
(2)实时视频上拉。4G执法记录仪通过宽带对讲系统上拉实时视频到融合通信平台,可同时多路实时视频上拉,监控执法现场,高效指挥决策。
(3)在线管理。4G执法记录仪上、下线信息在系统中显示、记录,便于对警员管理、考勤和提高接处警效率。
(4)调度台。各级单位通过客户端登陆融合通信平台查看实时视频、音频呼叫、视频呼叫,对执法现场区域内警员实现圈选呼叫,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警力部署效率。
(5)宽带音视频对讲。4G执法记录仪通过宽带对讲系统实现宽带公网集群对讲,实现音视频单呼、组呼、动态重组、视频会议。
(6)宽、窄带互联互通。宽带对讲系统通过融合通信平台与窄带对讲系统对接,实现4G执法记录仪与窄带对讲机语音互联互通。
(7)定位信息。GPS/北斗/AGPS定位数据上传融合通信平台,同时对接到公安统一定位系统, 可实时查看执勤人员所在位置、轨迹回放,查看执勤人员一天的工作路径,提高接处警效率。
(8)本地存储。4G执法记录仪日常本地存储,同过USB连接采集工作站导出执法数据,由电子证据管理系统汇总,实现数据集中和统一管理。
结束语
保障公民合法权利与维护警察执法权益并重。当前,保障人权已载入我国宪法。公安机关执法与保障人权密切相关,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自然必须高度自觉地贯彻落实宪法保障人权的规定。凡是合法的权利,无论是犯罪分子还是被害人的,都必须毫无例外地、一视同仁地依法保护。我们在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 规范”的要求,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充分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公正执法树立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支持。另一方面,要通过积极立法、司法、执法以及内部管理、教育训练等多个层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护民警的执法权益,为广大民警提供一个良好的执法氛围。
参考文献
[1]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2014.
[2]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2016.
[3]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频记录工作规定,2016.